直擊內地醫托賣器官廣州約談順德換腎

【專案組報道】過去內地非法器官買賣多在一線城市進行,但當局嚴打下,卻有轉移二、三線城市的趨勢。本報往新興的器官買賣場順德,發現買賣腎臟情況非常猖獗。不過,此類醫院的醫療設備較差,有腎科專科醫生直指,過往有港人返內地換腎,出現嚴重後遺症,性命難保。

記者日前佯稱為親人安排換腎手術,認識一名內地醫托(中介人)小王。他稱,內地各省均可找到醫院換腎,可安排於西安、大連,甚至廣州及深圳等進行手術,惟近期風聲緊,手術要改在順德這些二線地方進行。記者與小王在廣州一間餐廳見面,對方很大戒心,反覆查問記者帶來的病歷,更暗中派遣同黨監視。記者花盡唇舌,小王才答允同往順德大良與另一醫托見面。

全套手術約¥37萬

自稱小孫的另一名醫托,查看記者身份證明文件後,才表示此類換腎手術,每天也在進行,更聲稱由國家級教授操刀。他指,手術當天,病人家屬可一同進入手術室,醫生從供體身上摘下腎臟後,家屬要即場支付一半費用,即十七萬元人民幣。移植成功後,要付上餘款十八萬元,另外要給賣腎者、醫護人員及醫托紅包,全套手術費用近三十七萬元。

換腎病人也可入罪

有關施手術的醫生及醫院名字,兩人不願透露。小孫更指,會給三個捐腎者予病人選擇,「包病人換到為止。」未幾更帶記者參觀療養院,安排換腎者的家屬與記者見面。

不過,本港腎科專科醫生蔡堅表示,病人換腎後,不能再隨便「退換」,因所有血管及尿管已接駁好。以往亦有病人往內地換腎後,出現感染、排斥、尿道滲漏及血管收窄等情況。內地律師陳志榮指,若在器官移植中涉及醫托,則屬違法,因有買賣成分,即使是接受換腎的人士,也可能被入罪。陳稱,即使供體是自願,亦屬違反行政法規,涉事的人包括患者要罰款;若器官為失蹤或擄人所得,病人會變作共犯,會負上刑事責任,重則判監十年,賠償數十萬至一百萬元人民幣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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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細查病歷
醫托小王與記者約定在廣州一餐廳見面,並反覆查問記者帶來的病歷。

2. 同黨監視
小王(右)與記者見面時,暗中派出同黨(左)對記者進行監視。

3. 極力游說
醫托小孫(左)與小王(右)游說記者替親友進行換腎手術,堅稱「有壞包換」。

4. 實地參觀
小孫(中)與小王(左)帶同記者往順德的療養醫院實地考察。

內地換腎有價,動輒數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