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執法彈弓手玩殘東主

【專案組報道】規劃署執法彈弓手,時指合法經營,時指違例發展,玩殘上水古洞一間老牌回收場。回收場東主狠批部門處事混亂,令苦心經營二十二年的回收場,隨時面臨停業的厄運,「由始至終無講我犯乜法,點解規劃署做嘢,一時一樣?」

推翻一年前結果

被指違例發展的回收場,位於上水古洞馬草壟路,由莫氏夫婦於八九年起經營。上址位於《古洞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的「綠化地帶」,原不能經營露天儲物和工場。但九○年八月,政府刊憲指該處在憲報前從事的活動,可按「現有用途」保持及繼續。

莫氏夫婦稱,規劃署曾於○九年接投訴,指回收場涉及違例發展,經調查後稱未有足夠證據有實質改變。但一○年七月,規劃署再指回收場涉及違例發展,並推翻一年前的調查結果,並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限令有關的違例(儲物用途及工場用途)必須中止。

期間,莫氏夫婦向規劃署提交一批八九年拍攝的舊照片,及同年簽訂的租地租約,惟該等證據被指無效,「一時話無問題,一時又話有問題,點解政府咁做嘢!」

協助莫氏夫婦的北區區議會副主席侯志強怒斥規劃署彈弓手,玩殘市民。而規劃署發言人指出,莫氏夫婦可提供上址於發展審批地區的草圖的公告在憲報刊登前,已存在的建築物或土地用途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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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太心痛經營二十多年的回收場,可能將化為烏有。

莫先生對被指違例發展,感有冤無路訴。

莫氏夫婦提供八九年拍攝的照片,證明當年已於該土地從事回收業,卻不獲規劃署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