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角度:懷畸嬰逾24周 墮胎須法庭頒令

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表示,孕婦於懷孕十二周前受到外來物質衝擊,如感染高輻射及接觸重污染便有機會導致畸胎。若發現胎兒有嚴重缺陷,孕婦可接受終止懷孕手術,但必須在懷孕廿四周前提出,若超過廿四周,只有獲得法庭頒令及醫生證明懷孕對母體構成危險,才可墮胎。

為防畸胎,靳嘉仁建議婦女於懷孕前進食葉酸,降低胎兒脊髓缺陷及腦部畸形,更需要定期進行產前的檢查,如在懷孕十一至十三周時進行「唐氏綜合症檢查」,懷孕十八至二十三周時進行「結構性超聲波」檢查。其中「結構性超聲波」可以檢測高達八成的嬰兒先天缺陷。

海產含重金屬宜少吃

城市大學生物及化學系副教授林漢華則指,以前孕婦認為食魚會令胎兒聰明,但現在不少海產均含重金屬,食得多反而影響健康。「好似喺加州,有魚巿場告示牌話魚可能含水銀毒(即重金屬汞),建議孕婦唔好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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