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職場受歧視仍普遍

  • 【本報訊】女性在職場上受到性別歧視及性騷擾的情況仍然嚴重,婦女事務委員會一項關於婦女就業地位的調查發現,七成受訪女性說在工作間受歧視,近三成受訪者認為女性員工在工作場所被性騷擾的情況非常普遍,婦委會對比率之高感到詫異,暗批未能受《歧視條例》徹底保障,平等機會委員會有加強關注及檢討條例的需要,促請該會加強執法及有關性別歧視的宣傳教育工作。

    婦委會在去年二月至五月期間,訪問了三千零二名本港居民,七成受訪者認為,女性在職場上受到性別歧視的情況普遍;七成三人認為有僱主仍然不選擇聘請孕婦,七成二人認為仍有僱主不聘用因需要照顧家人而不能加班的婦女;三成六已婚或同居女性在離開職場後,重投社會工作的職級比以前差,四成更表示薪酬不及以往;逾七成人認為在年齡或能力相若的情況下,男性較女性有更佳晉升機會。

    促加強執法及教育

    婦委會主席高靜芝說,對有近三成受訪者認為女性在職場被性騷擾的情況很普遍感到詫異,認為執行反歧視條例的平機會應多做工夫,如加強執法及宣傳教育反歧視條例的工作。她指,現時《性別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為婦女免受歧視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她們被歧視的情況仍然值得關注。

    高又說,孕婦生育後重返職場也遇到「難於兼顧事業和家庭」而被歧視的情況,但未能受《歧視條例》徹底保障,有加強執法及檢討條例的需要,「香港可以倣效北歐,男同女都有產假,可以拉平兩性嘅地位。」現時年齡歧視的情況亦十分嚴重,平機會應研究有否需要為「反年齡歧視條例」立法,避免婦女離職後重返職場時被認為「年紀大」而失去工作。

    本港有十萬名女性散工,未能獲任何福利或勞工保障。高靜芝認為現時勞工法例對這群婦女的保障不足,當局需研究按比例給予相對的勞工福利,或加強家庭支援如託兒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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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靜芝(左)認為平機會應對女性在職場被性騷擾情況有更多關注及執法。

    婦女在工作崗位遇到不平等事件仍然普遍。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