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09月28日(二)
【本報訊】 警長涉嫌定期收取黑幫前坐館「崩嘴」四千元賄款一案,區院昨日裁定首被告,即警長潘國球和次被告潘偉業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表證成立。控辯雙方將於本月三十日結案陳詞。
警長自辯時大爆於二○○五年起,在內地有同居女友,故經常北上,又聲稱該四千元是其過世外父的友人安排送錢,以減輕妻子照顧弱智妹妹的負擔;控方質疑他曾任荃灣區反黑組,應認識在該區活躍兼有兔唇特徵的「崩嘴」,警長指「荃灣好多人有兔唇㗎!」
案件編號:DCCC 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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