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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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話:訊息下達

昨日寫港澳工作訊息上達的問題,今日講中央意見下達的現況。這就更加複雜,譬如《基本法》二十三條需否今屆特首在任期內處理,有幾個較權威的人率先表態,指中央想或特首應在任內完成立法,但之後有各種消息指不需要,混亂之極。這說明甚麼?就是香港有太多中央代言人。

中央代言人亂說亂評無日無之,為何回歸前沒有這個問題,現在卻幾近失控呢?很簡單,首先,英國人選用代言人(即買辦)很謹慎,一直以來,代言人不超過十個,而大家都知道他們能代表港英政府。由於數目少,港英政府便易於控制他們的水平及行為。現在,香港親中陣營的代言人及代言機構上百個,水平不一,還由於中國文化的陳舊思維,就算有人說錯話,港澳官員都不願直斥其非,側側膊當聽不到。

第二,港澳部門愛用代言人,不需要時也用,因可減輕責任。全球官員都需要放風,需要用到代言人,問題在於使用頻率及是否行得其法。

我相信,在內地共產黨官員這方面完全不會出岔子,因為內地政治文化比較單一。在香港便不同了,親中陣營的人脈派系繁多,既無遊戲規則,水平亦不均,更不需要聽從港澳官員直接指揮,港澳官員也不想直接向他們下指令,因為責任太大了。這便形成今日港澳官員不出聲,外面卻有一大班以代言人身份自居的人時常亂說亂評的情況。

朱幼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