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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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租後買助置業 無非又是緩兵計

為了平息夾心階層置業難的怨氣,港府將於新一年度施政報告推出資助市民置業方案,初步落實由房屋協會出手,將旗下數個重建項目改為先租後買物業,讓合資格的市民以市值租金租住,若住戶在五年內決定購買單位,房協會以當時市價計算樓價,並將之前繳付的租金當作首期。

當局認為,由房協一手包辦建屋、出租及出售服務具成本效益,亦較易為市民所接受。但實際上,所謂先租後買,無非是紓減民怨的權宜之計,能否治標尚是未知之數,奢望治本更如緣木求魚。

首先,上述項目總共只能提供一千三百多個單位,而且最快也要等到二○一三年才落成,相對夾心階層龐大而迫切的住屋需要,可謂杯水車薪、緩不濟急。其次,先租後買概念複雜,說易行難,涉及資產審查、出租、管理、出售及回收單位等繁複程序,任何細節出現偏差,都可能構成執行上的困難,甚至引發訴訟,帶來難以估計的行政成本,當局聲稱此舉「具成本效益」,不過是自說自話。

值得注意的是,房協上述重建項目本擬興建私人屋苑,當局拆東牆補西牆,改建先租後買單位,即是減少私樓供應,也就是說,樓宇整體供應量沒有增加,樓市供需失衡的情形也沒有改變。說來說去,問題仍然回到土地及新樓單位供應方面,當局一日無法增加中小型住宅用地,夾心階層的住屋問題始終無法解決,有人甚至擔心,當局拿私樓土地興建先租後買單位,可能弄巧反拙,令私樓供不應求的現象加劇惡化,進一步推高樓價。

很明顯,先租後買根本不能解決夾心階層的置業困難,只是將問題拖到幾年之後,最理想的情形是到時樓價下調,大部分住戶願意取回租金購買單位。然而,按照當局初擬的七千至八千元月租,租戶五年內只能累積四十多萬元租金,即使以目前的樓價水平推算,也不可能支付三成首期。假如未來幾年樓價繼續上漲,住戶儲起來的租金遠遠不足以支付首期,當局又有甚麼辦法幫助他們置業呢?萬一住戶拒絕遷出,當局又有何辦法解決呢?

先租後買助置業,無非又是緩兵計。說到底,恰恰因為港府的房屋政策過於被動,拖得就拖,樓市問題才會惡化至今時今日的境地。回想去年樓市重納升軌時,社會各界便紛紛提出警告,要求港府注意提防樓市出現泡沫,無奈當局望天打卦,一味寄望美國加息,樓市自動降溫。結果事與願違,由於美國復甦表現差於預期,低息環境料將維持一段相當長的時間,當局繼續拖延下去,樓市泡沫只可能愈拖愈大,穩定樓市只可能愈來愈難。

令人唏噓的是,回歸以來,本港樓價大升大跌,令中下階層驚心動魄,飽受折騰,樓價升時買不起、樓價跌時不敢買,置業難已經由經濟及民生問題轉化為政治問題。我們認為,港府除了推出治標措施,紓減當前民怨外,更加應該對症下藥,制訂長治久安的房屋政策,適當增加土地供應,確保樓市供需平衡,平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