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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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客醜聞傳千里 商譽唔保好易冇

阿珍事件餘波未了,香港再爆懷疑劏客醜聞。一個台灣旅客喺尖沙咀一間藥房用六十八元買咗一支藥膏,事後發現售價等於附近藥房嘅三倍,旅客返回藥房理論,點知竟被人恐嚇及推撞,有人甚至聲稱「讓你們以後來不到香港」!搞到旅客要報警求助。警方證實,兩名藥房職員涉嫌襲擊被捕。台灣旅客慨嘆,估唔到咁大間舖頭做生意咁唔老實!

雖然涉事藥房聲稱無呃人,指藥膏定價係由公司決定,願意就事件道歉。但無論點講都好,呢種做法的確好有問題。正如立法會議員話齋,藥膏只係日常用品,唔同珠寶古董等無價寶,商戶應該合理定價。旅遊業議會亦批評,藥房職員涉嫌用武力嘅做法好離譜,嚴重影響本港旅遊業形象。

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里。呢位台灣旅客將事件過程拍低上載網絡,被台灣傳媒廣泛報道,吸引好多網民瀏覽,唔少人批評呢種行為敗壞香港旅遊品質,怒斥「香港之恥」。亦有香港網民到台灣討論區留言:「對於有旅客在香港遇上黑店被騙,身為香港人感到十分羞愧無奈,因為政府監管不力,所以類似事件將會不斷重演!」

叮!網民就講得啱嘞,正正由於港府監管不力,香港旅遊業醜聞不斷,類似嘅購物爭拗不時都有。更加離譜嘅係,不時有電器舖用高價向旅客兜售電器,有海味舖用大大隻字標出商品售價,但重量標示就幾乎細到睇唔到,誤導旅客買貴嘢。大家都知,呢類舖頭開到成行成市,有啲公然違法,有啲鑽法律罅,已經係公開嘅秘密,但當旅客投訴時,警方就一味用「搜證困難」等理由敷衍了事,係都要等到爆出醜聞先至肯做嘢。

除咗執法不力,保障消費者同旅客嘅法例亦係漏洞多多。有律師指出,雖然港府準備修訂《商品說明條例》,但修訂內容只係建議將不良銷售手法列為刑事罪行,對商戶賣貴貨依然冇約束力,而旅客喺香港逗留時間唔長,冇可能貨比三家,所以買嘢時好容易買貴咗。喂,既然法例修改後都保障唔到旅客,當局係咪應該盡快檢討吓呢?

咪話太一叮唔提醒,今時今日,網絡嘅影響力真係好大,任何消費爭拗一旦畀人拍低放上網,即使小爭拗都可能變成大風波,當局事後補鑊根本無濟於事。最有效嘅辦法就係防患未然,做好監管工作,唔好再發生類似醜聞。須知商譽易毀難建,「購物天堂」嘅招牌唔保好易冇o架,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