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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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小氣候:低資委只有個人沒有界別?

《最低工資條例》昨日刊憲,為稍後引入的首個最低工時水平提供立法框架。根據特區政府的時間表,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最遲在九月前向煲呔曾提交首個最低工時水平,等煲呔曾會同行政會議考量,再在十月交立法會進行附屬法例立法,明年上半年實施。

《最低工資條例》只是一個框架,首個最低工時水平,以及日後每兩年一次檢討才是勞資雙方角力的主戰場。伴隨《最低工資條例》刊憲,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低資會)昨日也發表聲明,向各界交代最新工作進展,通篇內容,除了列舉低資會自去年二月成立以來,已經會見逾百個持份團體、收集超過七千五百份意見書之外,最可圈可點的,反而是強調低資會由主席到九名非官方委員,均以個人身份獲委任,不屬任何組織;雖然各委員來自不同背景,但會同心協力履行職責。低資會如此淡化低資委的界別色彩,強調集體,實在予人此地無銀三百両的觀感。

低資會連同主席在內共有十三人,按三三制的比例,三人來自勞工界、三人來自商界、三人來自學術界,以及三名政府有關部門官員,主席則是資深大律師鄭若驊。立法會上周通過《最低工資條例》之後,低資會如何訂出本港有史以來首個最低工時水平,成為勞資爭持的磨心。根據《最低工資條例》規定,最低工資委員會在執行其職能時,須顧及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的目標之間,取得適當平衡及維持香港的經濟發展和競爭力。這兩大職能,實際上要求低資會走鋼線、玩平衡術,防止制訂最低工時的過程傾向勞資任何一方的利益。

低資會的聲明強調九名非官方委員均是以個人身份獲委任,是否足以淡化各非官方委員的界別色彩呢?老實說,來自勞工界及商界的六名非官方委員,如果沒有代表性背景,特區政府會委任他們嗎?制訂首個最低工時水平的過程,事實就是另一次勞資談判,三名勞工界委員會否不經諮詢工會的意見,自把自為接納一個不符勞工界期望的最低工時水平;同樣,三名商界委員又會否純粹以個人身份,支持一個超出商界經營成本的最低工時水平呢?

低資會強調非官方成員以個人身份獲委任,還有說不出的原因。兩名商界背景的非官方委員早前先後惹火,身兼大家樂快餐集團主席的陳裕光聲言,最低工時訂於三十三元將要發出盈警;而轄下零售店和超市以不足二十四元時薪請人的牛奶公司集團高層麥瑞琼,亦被勞工界批評有利益衝突之嫌。低資會怎能不聲嘶力竭各非官方委員均以個人身份獲委任,維護低資會的公信力,強調一切決定均是集體決定,為首個最低工時水平一旦未符眾望提早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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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