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豪言雋語:官位應拍賣

保險業總工會接到投訴,稱有新成立的保險中介公司,為吸引新人或其他公司僱員轉職,給予經理或總監銜頭,據說「買名費」由每月一千至一萬元不等,端視乎職位之高低,由區域總監直至經理不等。有員工拒絕安排後被炒魷魚,並遭追討轉會費及預支佣金,因而向工會投訴才揭發事件。

也就是說,可能有人對買名費甘之如飴,然後拿着冠冕堂皇的名片在外面招搖撞騙,有多少投保者無辜受騙,消委會似乎有必要查一查。

古人說:「德不稱其任,其禍必酷;能不稱其位,其殃必大。」冇咁大個頭唔好戴咁大頂帽,步出校門未幾的年輕人,如何孭得起甚麼「區域總監」頭銜?以後接過名片,難免要仔細打量一下對方,掂量掂量其斤両──你話我以貌取人都係咁話!

私人企業見錢開眼,「唯財是用」,是對顧客靠害。說來奇怪,雖然有所謂「國家名器,不可輕易授人」的講法,但實際上歷朝歷代皆有捐官的制度,明碼實價童叟無欺,說得確切點,官位不是不可買賣,而是像鹽呀、礦產品那樣搞國家專賣。有看過《雍正皇朝》的讀者都知道,李衞、田文鏡等也是雜途出身,官是捐回來的,兩人均尚稱能幹。

老實說,我看香港也有必要實行「捐官」制度,君不見今日所謂問責官員,且不說沒幾個是德稱其任、能稱其位,更過分是有責不問,一個二個不管風吹浪打,勝似閒庭信步,如此肥缺,不是好應該價高者得嗎?競拍官位得來的錢,做些惠及貧民的實事,誰曰不宜?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