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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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專車接載總長拖女郊遊

【本報訊】消防處高官一向獲發「F」字頭專車,方便他們隨時趕赴災場指揮救火救災,但有消防總長被揭發在法定假期接載女友人遊車河,並借政府車輛特權之便,駛入限制車輛進入的西貢郊野公園,將車泊在行人路上。有巿民目擊兩人下車後把臂漫步,質疑有人濫用政府專車。涉事消防總長解釋,駕車到上址是「巡視一下」,至於為何有女士把臂同行,他則指是私人問題未有回應。消防處表示,肇事地點屬該總長管轄範圍,當日他屬「隨時候召」故使用專車並無不當。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批評公務員不應用政府專車偕伴「遊山玩水」,質疑消防處偏袒自己人。

有市民向本報透露,本月一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看見一輛白色私家車,駛入限制車輛進入的海下路朝海下灣海岸公園方向行駛,因該車掛有「F」字頭車牌,相信是消防處專用車輛,未幾發現該車停泊在海下路的行人路上,一男一女下車,兩人一身便服,男子更戴上太陽眼鏡及鴨舌帽,女子則挽着男子手臂漫步,不似執行公務,該市民逐將過程拍攝下來。

指私事拒回應女士身份

目擊者指出,現場屬郊野公園範圍,相信因該車屬政府車,故獲准經北潭涌閘口進入郊野公園,但認為應因公務才前往該處,遂分別去信消防處及公務員事務局投訴,質疑有人濫用消防處專車。

據悉該輛「F1××1」車輛隸屬新界消防總長。消防總長屬消防處高官,職級僅次於處長及副處長,職位與其他紀律部隊的助理處長相若,有關整個新界消防事務均由涉事總長管轄。本報昨致電涉事消防總長,他回應稱自己當時只是「巡視一下,係我嗰區,做法正常呀!」當被問到為何有女士把臂同行及其身份時,他則說:「呢個私人問題……涉及屋企同家人我唔方便回應,我平時都有接載屋企人同朋友,好正常呀!」

消防處發言人亦證實,該車屬新界消防總長專用車輛,西貢海下屬其行動總區管轄範圍,新界消防總長當日正以「隨時候召」形式當值,故使用專車並無不當,至於為何要選擇在辦公時間以外,與一名女士「巡視」郊野公園,專車制度有否被濫用,當局則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