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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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再無淨土 誰來救救孩子

韓愈《師說》曰:「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他將「傳道」放在第一位,可見為人師表者,最重要的是以身作則,向學生灌輸正確的人生觀及道德觀。然而在今天的香港,教育制度亂象叢生,不少為人師表者其身不正,頻頻傳出淫辱學生的醜聞,搞得學生人人自危,家長惶惶不可終日,真的是:「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

師道不存,校園再也不是淨土,日前又有一名小學男教師涉嫌淫辱未成年女生被控。過去四年,教師被判性侵犯學生罪成的案件多達三十一宗。○七至○九年間,護苗基金共接獲百多個兒童被熟人性侵犯的求助電話,其中兩成屬教師及補習教師所為。種種迹象證明,本港校園性侵現象日趨嚴重,魯迅「救救孩子」的呼籲,今日仍然適用。

防範勝於治療,保護兒童組織多年來不斷要求當局公開性罪犯資料,讓學校、補習社等從事兒童工作的機構翻查,避免聘請曾干犯性罪行的教師,但港府一直以人權及私隱為由置之不理。無奈之下,教育界只好自行設定防狼方案,有學校要求應徵教師填報多項資料,包括曾否在香港及其他地方干犯刑事罪行、曾否被拒註冊、曾否被辭退等等,並主動聯絡對方過往任職的學校校長,以了解其背景。

只可惜,因為欠缺當局的支援,上述措施成效有限,應徵者如果拒填申報表或填寫假資料,校方也無可奈何。有校長透露,過去曾辭退涉嫌非禮學生的男教師,但對方不久便獲另一學校聘用,足證教育局的註冊制度根本無法確保教師質素。

港府以維護人權及私隱為由,拒絕公開性罪犯資料,顯然是站不住腳的。不少專家指出,此類罪犯的性格異常,缺乏自制能力,尤其是面對抵抗力較低的兒童時,他們極可能再度犯罪,對受害者造成永不磨滅的傷害。少數人的人權私隱,不能凌駕公眾利益之上,嚴禁性罪犯重返校園,既是保護學生的必須手段,亦是為性罪犯提供更佳的更新環境。

事實上,即使在高度重視人權的發達國家,例如英國、法國等地,政府皆已設立性罪犯名冊。意大利要求教師申請宣誓書,證明自己沒有犯過性罪行;南韓當局不但禁止有性罪行前科的教師重返校園,更強制性犯罪重犯者在十年內戴上有跟蹤功能的電子手鐲;在日本,警方會主動監督出獄後的性罪犯。

相比之下,港府對這個問題長期視而不見,見而不理,可以說是非常不負責任。上月,法改會終於發表諮詢性質的性罪犯名冊報告書,建議僱主可以查核求職者三年內的性罪行紀錄。然而,建議除了被指力度太輕,還有不少漏洞,包括未涵蓋現職僱員、不能查核海外犯罪紀錄,以及變相對外籍教師及家庭傭工無規管。

學校是作育英才的地方,學生是未來社會的棟樑。為了香港的未來,為了讓莘莘學子在健康的環境中學習成長,當局必須設立更嚴厲的制度,防止校園淪為性罪犯為所欲為的場所。

救救孩子,救救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