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網站放言增 訊息披露灰地帶

在網絡時代,大眾交流進入空前廣泛和便捷的時期,由於資訊發布方便容易,也造成利用網絡便利作不合規披露的灰色地帶。近期發現上市公司管理層,在社交網站作「踩界」的資訊發表,這現象引起關注,市場意見認為需要納入監管,規定若在社交網站發表上市公司資訊,同時應在港交所網頁發出正式公告,用意顯然是以示訊息對稱。因為社交網站雖然是公開的資訊渠道,但畢竟不是發表公司資訊的專門平台,未必受到廣泛投資者瀏覽,以致造成資訊不對稱。

一般推測,上市公司管理層在社交網站作灰色披露,可能有兩類:一類是無心之失,另一類是有意所為。無心之失者,以公司資訊作交流,有機會是作為討論,為公司的情況尋求意見;亦有機會是視作宣傳,把網站作為免費廣告發布的平台,對公司形象進行公關宣傳,但發布的資訊「踩過界」而不自知。有意所為者,則是存心利用灰色地帶,為托價、托市發放敏感資訊。

往往有的時候,有意所為與無心之失真假難辨,會令有意所為者有空子可鑽,因此有必要界定清楚社交網站的定義,規範公司管理層的發表,不會牴觸任何證券法規。儘管監管機構不應妨礙公司與投資者間,借助社交網站的公關溝通,但保證在公關溝通與遵守法規取得平衡,始終是公司高層的責任。事實上,就遵守法規而言,已意味着不能循任何渠道,避過港交所網站單獨發布敏感資訊。

在香港,不但提出有關規管十分重要,而且亦有需要得到內地和應。因為在本港上市的公司,內企佔半壁江山,多數還是雙邊上市。依以往經驗,一般本港公司較熟悉披露法規,亦較守規矩,自律性較強;而內地公司則守規態度相對鬆弛。社交網站並無地界之分,一旦在內地私下放出敏感訊息,香港市場也會受到影響,故而中港對有關規管的取態,應當一致。

現在有關監管在國際上已引起關注,美國監管機構已考慮相關事宜。美國證交會《公平披露條例》要求上市公司,對重要的非公開訊息作全面和公開披露,但在美國就發生了爭議性的案例,證交會調查員質疑有違公平披露的原則,但公司仍強辯所作披露既已公開,也非「重要訊息」,彼此相持不下。事件令法律及證券專家認為網絡披露存在着灰色地帶,這促成當局須尋求釐清及撥亂反正。

此外,澳洲就互聯網訊息一系列需要規範的討論中,亦涉及證券和投資的範疇,要求監管者能獲得利用電話紀錄和網絡數據,包括查閱電子郵件、社交網頁及短訊內容。顯然已將事件提上監管日程,相信假以時日,消除上市公司訊息披露的灰色地帶,勢成為國際主流,香港現在開始行動已是時候。

現時市場已明確提出了關注,但尚未得到監管機構的明確回應,希望不是對此麻木不仁。其實,就着上市公司訊息網絡披露的原則與法規,是非十分清楚,消除灰色地帶的必要亦不容置疑,遲行動不如早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