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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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三招學做莊

炒賣窩輪及牛熊證,投資者只能擔當像「賭仔」的角色,不能像「莊家」有較大的話事權。幸而,英文翻譯有「選擇」或「選擇權」意思的期權(Option)產品,正好給大家多一點話事權,以「期權賣方」扮演類似賭局中的「莊家」。

期權屬衍生工具,有槓桿作用,可分為看好式認購期權(Call Option)及看淡式認沽期權(Put Option),投資者可選擇做買方(Long,長倉)或賣方(Short,短倉)。針對當前的牛皮市,我們找來香港大學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系榮譽助理教授(電子金融服務)徐燦傑教路。

1.沽出認沽期權(Short Put)

方法

‧假設建行(00939)現價6.26元,投資者想於6元買入1萬股建行。

‧沽出1萬股建行四月6元(行使價)認沽期權(假設期權價為0.1元),可先收取1,000元(0.1 x 10,000)期權金。

情況一:若建行到期日前維持在6元以上,便不用購入股票,賺1,000元期權金。

情況二:若建行跌至6元或以下,便須以行使價6元買入1萬股,而由於早前已收取1,000元的期權金,故實際買入成本是59,000元(60,000-1,000),即實際買入價為5.9元(未計交易費)。

風險:若建行到期日前急跌至4元,投資者仍要以6元買入,立即錄得帳面虧損。

闡釋:徐燦傑指,沽出認沽期權的優點是讓投資者可趁低吸納心儀股票(情況二),而就算最後未能買入股票,已能賺取回報。

2.沽出備兌認購期權(Short Covered Call)

方法

‧假設投資者以130元買入1,000股港交所(00388),成本為13萬元。

‧同時沽出1,000股港交所四月140元認購期權(假設期權價為1元),可先收取1,000元(1 x 1,000)的期權金。

情況一:若港交所於到期日前沒有升穿140元,已收取的1,000元期權金便袋袋平安。

情況二:若股價升至140元或更高,便須以140元沽出正股,加上已收取的期權金,投資者共取回141,000元﹝(140 X 1,000)+1,000﹞,即實際每股141元,未計交易費獲利11,000元(141,000-130,000)。

風險:若港交所到期日前急升至150元,投資者仍要以140元沽出正股,錯失了其後的升幅。

闡釋:徐燦傑指,當股份長期橫行、上升乏力時,便可利用此方法來賺取較穩定的收益,因只要股價於到期日前未有升穿指定的行使價,便可賺取期權金,變相可長期賺取「花紅」。

3.沽出勒束式期權組合(Short Strangle)

方法

‧投資者預期相關資產會窄幅上落。

‧就相同到期日的期權合約,沽出行使價較高的認購期權及行使價較低的認沽期權。

風險:一旦相關資產急升或急跌令任何一邊的期權被行使,投資者的損失理論上是無限(若不進行任何止蝕)。

闡釋:徐燦傑指,以恒指於21,000點為例,投資者可同時沽出一張行使價22,000點的恒指認購期權,及沽出一張行使價20,000點的恒指認沽期權,收取兩邊的期權金,博指數繼續橫行,不會跌穿20,000點或升穿22,000點。

他建議用500點作「警戒線」,若恒指升至21,500點區域,便應立即將22,000點的認購期權平倉,再沽出行使價更遠的恒指認購期權(如23,000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