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反腐行動持續,廣東省公安廳七月起展開代號「獵狐二○一四」行動,已拘捕九名外逃經濟疑犯,尚無涉及公職人員。另協助外省警方拘捕三名境外逃犯,包括涉數億元人民幣的深圳非法集資案。省公安廳經偵局昨表示,涉案逃犯主要為合同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職務侵佔等,犯罪集中在珠三角經濟發達地區。

警方在機場移交經濟疑犯。(互聯網圖片)

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兩名疑犯,被押回國。(互聯網圖片)

廣州警方上月中拘捕一名在國內犯罪後潛逃境外、變更身份又潛回國內的外籍經濟疑犯,為內地警方緝獲的首名非中國裔外逃疑犯;茂名警方亦於本月初將一名潛逃近二十年、已擁外國籍的疑犯拘捕。

省公安廳昨在記者會上表示,近年不少外逃經濟疑犯遲遲不能歸案,威脅社會穩定;現階段偵查跨國經濟犯罪的難度在於疑犯變更身份、隱姓埋名,甚至不惜整容逃避追捕。警方將懸賞緝捕重點外逃經濟疑犯,對提供準確線索協助抓獲逃犯的人士,將給予經濟獎勵;又告誡負案外逃疑犯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