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通州一祁姓女子,去年九月初因五歲姪兒小勇不聽管教,淋油點火將他燒至全身三成皮膚受傷。通州法院前日一審宣判,祁因故意殺人罪被判囚七年。被告稱姪子燒傷與自己無關,表示會上訴。

祁去年九月中供稱,自己與小勇兩家人同住通州區台湖鎮一個院子中,事發當日她見小勇拿打火機點發泡膠玩火,出言阻止及搶走打火機,但小勇不從並出言侮辱,她一怒下向他淋油及點火,令他燒傷。

通州法院六月開庭時,祁翻供不認罪,指早前是被逼供,堅稱自己不知小勇如何被燒。通州法院昨一審時指,祁向小勇淋油點火足以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