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從香港移居英國三十多年的廖姓七旬老翁,二零零七年出售於一九八六年承繼親人、位於倫敦攝政公園北面的豪宅。兩年後,廖收到稅局來信,要求他繳資本利得稅。廖向當局指當初已交遺產稅,多年來耗近百萬英鎊維修,望可寬減稅額。惟稅局指因廖以現金付維修費,未能出示收據,難以豁免,須付逾八十萬英鎊(近千萬港元)。廖不服向法院上訴,法院上周最終判廖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