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國三十二歲男子布朗於本年初入稟,控告相片分享程式Snapchat的兩名始創人。布朗指程式概念與鬼魂標誌皆出自其手,近日更提出短訊等新證據,指三人曾共事,他更負責取得首個專利權。他要求取得公司市值的三分一、即約二十億港元。兩名被告指布朗無參與建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