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癌女童遺愛 器官救四人

【本報訊】 深圳一名罹患腦癌的十一歲女童日前因不敵病魔逝世,父母在女兒昏迷之時,簽了器官捐獻志願書,願意將女兒心臟、皮膚、眼角膜在內十個器官組織捐獻出來,為至少四名病患者帶來新希望,女童遺愛人間感動各界。

去年病發 上周五逝世

去年三月,睡覺醒來的女童郭旭妮突然斜視,到醫院檢查後發現罹患惡性腦癌,腫瘤緊壓住神經。旭妮做了手術後一度好轉,病情其後又急劇惡化,更逐步陷入昏迷,二月中心跳更一度停止,經搶救後仍要在深切治療部留醫,直到上周五離開人世。

父母雖傷心欲絕,仍決定履行承諾,將旭妮的器官捐出。「妮妮沒有走,她的器官以另一種形式活在這個世界上,她還在這兒。」他們希望捐出器官可為其他患者重燃希望,旭妮在天之靈也會覺得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