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電腦10港人判監

【本報訊】深圳市中級法院對一宗涉及港人、案值達十九億六千五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特大走私電子產品案,作出一審判決。

包括十名香港人在內的首批三十三名疑犯,分別被判監一年零三個月至十二年,並罰款十萬至五千萬元。

深圳海關在○九年發現淘寶網上有人銷售走私的手提電腦,經調查發現疑犯張某在淘寶網註冊四個網店專售走私電腦,公司總部設在陝西西安,並掌握三個水客集團以及一個境內銷售批發走私貨集團的情況。

前年九月,海關調集近三百名緝私人員展開代號「秋風」的行動,在深圳、西安兩地展開查緝,拘捕五十人,並繳獲三百多部、價值逾三億元的手提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