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正式成階下囚撤禮遇

扁正式成階下囚撤禮遇

【本報訊】台灣的前總統陳水扁確定要入獄服刑!台灣的最高法院昨日對龍潭購地案終審,判定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有罪,各判刑十一年。此案已終審定讞,扁夫婦基本不准上訴。陳水扁的交保夢碎,但因扁嫂半身癱瘓,恐難發監服刑,要待檢方鑑定其身體狀況作決定。

對於相關決定,陳水扁辦公室批評為是政治干預司法。吳淑珍律師表示,扁嫂得知結果後語氣平和,並不激動。

兩案罰款近四千萬元

扁家涉四大弊案中,台灣的最高法院昨就龍潭購地案作出終審,扁夫婦被判入獄十一年,罰款一億五千萬元新台幣(約三千七百五十萬港元);另扁嫂所涉的洗錢案,刑期由一年兩個月改判為七個月。

不過,國務機要費及南港展覽館案,則撤銷二審判決,發還高院重審。內政部隨即宣布,即日起取消扁的所有卸任總統禮遇。

另外,法院同日就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終審判決,扁夫婦亦各被判刑八年,並罰款五百萬元新台幣(約一百二十萬港元)。此案同樣已定讞,但扁夫婦的刑期是否與龍潭購地案合併執行,尚待高院另行開庭決定。

此外,因法律規定重病者可毋須服刑,扁嫂是否適合服刑,將待檢方鑑定其身體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