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貪腐醜聞罪證如山,繼立法會帳委會去年發表報告痛斥與譴責後,跟進調查醜聞的立法會專責委員會昨日亦公布調查報告,批評貪湯嚴重破壞廉署形象,令廉署聲譽蒙羞。兩份報告雖用詞不同,語氣輕重不同,但同樣成為貪湯腐敗的歷史見證,如果這種人也能逃過法網,豈只廉署蒙羞,整個香港也會蒙羞。

專責委員會報告儼如一本貪湯罪行實錄,臚列並斥責其任內連串醜行,包括超支宴請作風奢華、烈酒款客樹立歪風、昂貴送禮易生貪腐、公務酬酢加入飲啤酒大賽及卡拉OK不符廉署形象,以及與駐港內地官員過從甚密,影響公眾對廉政專員信心等;批評貪湯所作所為不符廉署提倡的廉潔奉公價值,令廉署聲譽蒙污,促請特首考慮建議,提高廉署內部透明度,引入制衡機制。報告對貪湯醜聞一網打盡,可謂巨細無遺,可惜在保皇黨主導下,落筆避重就輕,語調溫和,予人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感覺,難怪多名反對派委員拒絕簽署確認,並另行發表所謂「小眾」報告,強烈譴責貪湯。

更令人憤慨的是,調查報告揭出本港廉政黑暗一頁,「罪魁」貪湯還大言不慚,發聲明死撐報告並無顯示他與貪字有關,還了他一個公道及清白,簡直不知羞恥為何物。

其實,不論是帳委會報告,還是專責委員會報告,貪湯貪腐證據已是彰彰明甚,豈容狡辯。常言道,官吏在朝,為民表率。廉政專員是香港廉政的標誌,不僅道德標準要比一般人高,一言一行更應比白紙更白,豈料貪湯恰恰相反,任內為所欲為,在未經特首批准下擅自外訪,又把酒水帳項「分單」掩人耳目,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若不依法懲辦,法治與廉潔從何談起?罪惡不可怕,縱容罪惡才最可怕,貪湯已成了本港法治與廉政沉淪的象徵,若當局繼續有法不依,輕饒縱容,對本港廉潔聲譽的禍害,比貪湯猶甚。

說到底,要肅貪懲奸,始終要靠執法部門。立法會只是監督機構,沒有執法權力,不論調查報告如何痛斥譴責,貪湯也厚顏如故,根本不會放在眼裏。究竟當局何時才出手懲貪呢?早前有消息指,廉署已將調查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所得的罪證轉交律政司審議,而貪湯的調查報告亦一併交予律政司研究,估計很快會採取行動,最終結果如何,將成為本港能否捍衞法治與廉潔的試金石,不妨拭目以待。

古語云,百年養不足,一日毀有餘。法治與廉潔不僅是本港賴以成功的基石,更是港人引以為傲的核心價值,可能有人認為貪湯的醜行不是甚麼十惡不赦,跟內地貪官相比更是不值一提。其實,正正因為港人的執着與堅持,以及對貪腐的零容忍,才凸顯香港與內地的不同,也才證明「一國兩制」的價值。千里之堤,潰於蟻穴,「絕代雙貪」絕對不能姑息,否則,一旦「一國兩制」淪為「一國一制」,香港還有甚麼前途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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