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名警員前年在火炭處理違例泊車時,滿身酒氣男子連同七漢衝出並以粗言辱罵,醉漢更無視有女警在場脫褲大便。他事後被裁定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成罰款五百元,但因原審暫委裁判官何俊堯接納他因肚痛才忍不住當場大便,故判他公眾地方隨處便溺罪不成立。醉漢早前在高院上訴但維持原判,法庭昨下達判詞時,指不認同原審官接納醉漢「忍唔到」的解釋,但就不會干預醉漢該罪的判決結果。
案件編號:HCMA 4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