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微博:打橫嚟講:又一單無人負責的鑊氣
先旨聲明,本人對消防員極之尊重,尤其是前線人員,深感敬佩,視為偶像,但那些高層囉喎,唉……
消防處高層愛重資買嘢,卻常鬧笑話(其實係悲劇),唔係不耐熱的制服,就係不防火的手套,又或是不靈光的通訊器材,甚至話無錢添置新的救火設施,林林總總畸怪事,久唔久就爆一鑊。
二○○八年,消防處已豪花七千幾萬買過水壓不足而唔合格的消防車,因射水能力仲渣過BB仔屙尿,都唔知佢哋訂貨前的決定,係有乜準則,點判斷的?中間,有乜景轟呢?
最近,又一鑊,就係用咗七百五十萬購入一架新型流動指揮車,咁簡單嘅小事,又有鑊氣,呢架新車兩個月前運抵香港後,至發現不能在街上走動,原因?係消防處要求該車加裝嘅會議室同洗手間,令車身超重同太闊,未符合香港道路行駛法例。消防處將舐嘢責任,推落機電署身上,話撰寫採購標書時,曾徵詢機電署,而機電署表示,卻話買車回來,需改裝符合香港法例要求,也不罕見,即是,佢倆無孭鑊,但,我們卻要問,做乜要架車特登加個廁所畀高層方便方便咁急用呢?真係蠢人多屎尿?佢哋又話參考過海外大城市同類車輛的設計喎!喂!大佬!人哋條馬路係八線行車的,好闊o架!你呢架「大笨象」巨無霸咁大,連上斜都危險過人,有無諗過o架?好學唔學,學大陸崇洋之餘,又愛假大空。呢鑊嘢,有無人要負責先?請問!
次文化考古學家,對城中潮語有深入研究,博徵博引,廢官廢人行埋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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