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販申法援撼大商家

  • 兩名在旺角街邊檔經營逾半個世紀的商販,早前遭服裝品牌bossini家族後人兼資深物業投資者羅家寶入稟高院,指兩個檔口非法侵佔地舖外牆及阻塞通道,要求法院下令攤檔搬離,商販聲稱屬合法經營,售賣尼龍袋攤檔更是三代擺賣,這一代養大五兒女,加上每年獲食物環境衞生署續牌,故認為不需搬走,今日會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律援助抗辯。形容今次事件是遭大商家「欺壓」的八十歲攤檔持牌人羅合顏大嘆無奈,她只求靠雙手搵兩餐溫飽。

    兩名老檔主分別是羅合顏及譚國,二人分別在旺角弼街四十九號及通菜街一百七十五號A對開擺檔,同時擁有食環署發出固定攤販牌照,每年繳納牌費。其中售賣尼龍袋的羅婆婆對突然成為被告感到無可奈何及啞口無言。年近八十的她昨向記者憶述,上址原是一間士多,她二十幾歲已在士多幫手看檔,及後嫁予少東成為「事頭婆」,丈夫負責計數入貨,她則負責銷售,數十年來二人胼手胝足日夜辛勤,雖然未能發達,但總算兩餐溫飽,養大五名子女。

    只求續經營搵兩餐

    羅婆婆說,一九九三年將士多轉型售賣尼龍袋,通宵營業至今。丈夫年前去世,她雖然一把年紀,仍然堅持自食其力,每日看檔逾十個小時,其餘時間則由契女及數名親戚輪流睇檔,變相提供多個就業機會。

    羅婆婆指自己的檔口屬於街邊檔小生意,每年均向食環署繳交七千多元牌照費,數十年來安分守己合法經營,而新一年牌費上月已繳交,檔口亦沒有和地舖外牆相連,對於大商家的「欺壓」感到很無奈。對於未來官司,羅婆婆說:「我唔敢有甚麼要求,但求繼續靠自己一雙手,有兩餐溫飽。」

    協助檔戶的全港報販大聯盟廖社青指出,兩個檔口均持有食環署發出的固定攤販牌照,更分別已持牌逾三十年及五十年,長期在食環署指定的地點合法經營,相安無事,現時卻突然變被告且要面對法律訴訟,是極之荒謬事情,港府對解決事件亦責無旁貸,必須妥善處理,稍後會約見立法會議員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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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角有報檔及尼龍袋檔被指阻礙商舖通道,面臨迫遷結業。

    突遭入稟,八十歲的持牌人羅合顏感到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