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懵解款員長槍遺櫃員機旁

  • 【本報訊】解款人員管有槍械問題再次響警號。押運公司布林克(香港)一解款員,本月中在屯門卓爾居商場的滙豐銀行櫃員機解款時,疑遺下一支火力強大的雷鳴登長槍,被途人發現報警,大懵解款員發現失槍後,隨即返回現場取走長槍,警方將案件列作求警調查處理,交由屯門刑事偵緝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有市民指出,若槍械落入不法之徒手中,後果不堪設想。

    疑將雷鳴登長槍遺下的解款員,年約三十歲,姓李,在布林克位於葵涌三號貨櫃碼頭的辦事處任職,負責本地保安運輸服務。

    警到場前已折返取回「失槍」

    事發於本月十二日下午三時,警方接獲一名姓黃男子報案,指在卓爾居商場L1的滙豐銀行一列櫃員機旁發現長槍,因事態嚴重,遂立即報警。據悉,在警員到場前,涉事解款員已折返現場取回「失槍」。警方發言人稱,已將案件列作求警協助案處理,交由屯門警區刑事偵緝調查隊跟進,並已聯絡涉事解款員了解,暫未有人被捕。本報昨曾致電布林克位於本港多個辦事處,但由於正值公眾假期,無人接聽。

    有資深解款員表示,解款公司有嚴格指引,規定持槍的解款員必須槍不離身,若遺下槍械,即使很快取回,亦屬失職。他指出,解款員持槍程序跟警務人員一樣,是先返回辦事處取槍、抹槍、檢查槍枝及上彈,簽名確認後方可執勤,完成工作後返回辦事處退彈及交槍。該名資深解款員續稱,一般而言,解款工作會由最少兩至三名人員負責,其中一人負責持槍戒備,若有時只得兩名解款員,持槍人員便要幫手,涉事解款員或者是在此時遺下槍械,相信是無心之失。

    解款員持槍時進行不當行為一直令人關注,一名解款員去年十月在銅鑼灣柏寧酒店商場工作時,用槍指向同袍,混亂中射向天花幸無人傷,有關解款員今年二月被控普通襲擊及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處理火器罪名成立,判囚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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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懵解款員疑在屯門卓爾居商場的滙豐櫃員機解款時,遺下雷鳴登長槍。

    雷鳴登長槍火力巨大。 (資料圖片)

    解款員遺失佩槍模擬圖
    解款員疑疏忽將長槍遺留在櫃員機旁,途人發現報警。

    解款員醒覺失槍,連忙趕返上址取回長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