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停用外判管理物業易惹官非
【專案組報道】最低工資政策影響下,不少單幢式舊樓走回頭路,停止聘用外判管理公司,自行招聘保安員及清潔員,並由法團監管整幢大廈的物業管理,將省下的經費填補新政策下增加的開支。香港業主會則提醒業主,管理大廈涉及不少法律問題,偶一不慎,易惹官非。
目前不少單幢大廈因業主多屬長者,會額外花費二、三千元聘請外判管理公司,代為安排保安員與清潔員,並協助大廈購買保險及安排電梯維修等。惟最低工資實施,不少單幢大廈已停止聘請外判公司。
大廈管理開倒車
油尖旺區議員黃舒明及陳少棠表示,近月接獲近二十幢單幢樓的業主立案法團求助,指因要應付保安員及清潔工的最低工資,故考慮終止外判管理。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前會長孫國林透露,有物業公司因新政策輕微上調保安及清潔員的收費百分之六,卻有最少二十多個屋苑及大廈,要求與管理公司終止合約,當中逾半數為單幢大廈。他稱,政府草草推行政策,卻令大廈管理「開倒車」,對業界帶來衝擊。
旺角深圳街一單幢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馬女士表示,該法團亦不想自行管理大廈,但最低工資實施,業主都不願多付管理費填補額外開支,故此只有取消外判公司補貼。另在旺角一幢單幢大廈任法團委員的姜先生,則指以往大廈曾為省錢而停用外判公司,但最終法團因「搞唔掂」要再次聘用,故法團今次即使想慳錢,亦未敢貿然決定。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指出,大廈管理涉及法律知識,例如聘請保安、招標維修等,他促請政府為該類大廈提供義務律師作法團顧問。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法團有法律責任妥善管理大廈公用部分,採取合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