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補鑊擬將兩職級升格

  • 【本報訊】廉政公署在四月開始的新財政年度,為加強監督涉及秘密監察及截取通訊的行動,擬把行動處兩個負責相關工作的分組主管職位「升格」,增設兩個相等於首長級第一級的總廉政主任職位。鑑於廉署過去多番遭詬病未有遵從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條例規定,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建議為廉署補鑊之舉。

    確保申請合法

    廉署執行處G組的主管職級升格後,需負責審閱執行處各組主管提出的電訊截取申請,確保申請合法並提交小組法官,並負責處理截聽成果及將截取所得交前線人員作調查之用;而R組的主管職級升格後,主要對違規截聽個案進行調查,包括在發現G組授權人員也違規時,會見他們甚至要他們提交書面供詞等。兩組編制分別為三十九及五人。

    廉署執行處各組別主管,原職級均為首席調查主任。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認為,建議把專責截聽工作的組別主管職級升格至首長級,是廉署補鑊之舉,以加強相關監管工作,故議員難以拒絕建議。

    另外,本年度廉署就酬金及特別服務(即線人費)的總開支近一千三百萬元,其中支付酬金次數五十四次。廉署高層本年度曾八次突擊查核有關帳項,沒發現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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