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珠胎暗結,甲跟家人商議,向乙母提親。乙母獅子張開大口,要甲家擺酒若干,禮金若干。
甲家幾口住公屋,全家總入息加起來都做不到公屋富戶,根本沒有錢給甲擺酒。甲父母愛子心切,決定籌錢滿足乙母要求,更答應乙搬入後,待乙如上賓,不用乙做任何家務。
乙母見甲家讓她敲了一筆,再提出要甲買樓,才可以娶乙。甲家加起來的積蓄和收入都不可能買樓,甲父月薪不高,甲母是家庭主婦,兄弟姊妹入息也不多。
甲父提出租個單位讓甲和乙搬出去住,乙母不肯,堅持要買樓,最終婚事告吹,乙母帶乙去墮胎。甲精神大受困擾,不斷罵家人是殺人兇手,殺死他未出世的孩子,甲的家人同樣陷入痛苦深淵。
這是真人真事,相信大家也看到誰是兇手。如果甲看到這篇文章,拜託你清醒一點,你的家人沒有做錯。
許多香港人住公屋住得開心,夫婦租屋住也可活得甜蜜溫馨,以為不買樓不能結婚的人是頭腦有毛病,貪得無厭和冷血自私才是錯的。
我認為許多道理不辯自明,人人一看就知道是非對錯。然而,現實有不少人黑白不分,更有人理直氣壯去做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