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倡合併講近十年
早在○二年,已有人倡議港交所與滬深交易所合併。至○七年九月,港府承認動用巨額外儲增持港交所股份至5.88%,一般相信是為了是以股東身份,就與內地加強合作關係時提出具體建議,但迄今還沒有三個交易所換股的具體協議。
港交所非執行董事許照中在去年曾說過,短期內港交所與滬深兩所換股合併時機尚未成熟,因為人民幣未自由兌換,以及內地市場還未開放。
性質與架構存差異
除以上原因,深交所官員亦解釋過,滬深兩所是非牟利法人,屬中證監直接管理,兩所採會員制,會員大會才是最高權力機構,而理事會則作會員大會日常事務決策機構。光是兩地交易所性質與架構就存在巨大差異,根本不可能在市場上收購滬深兩所的股份。
此外,港交所昨公布有關其董事會及轄下各委員會的工作表現評審結果。顧問認為董事會勝任其職,並無任何主要關注事項。此外,顧問亦認為董事會整體質素良好、議事決策程序有效穩妥,以及成員互動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