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
  • 內地不時發生拔火罐燒傷事故,新疆一名姓門的男子去年十月初到一間沐浴會所拔火罐,期間女技師失誤,門的背部燒至十級傷殘(一級為最嚴重)。

    門稱,當時女技師替他在腰部到背部拔了十個罐,拔到最後一個時,他突然感到手臂一涼,緊接感到灼痛,起身發現一股火燄順手臂和頸部往臉蔓延。當時女技師極慌張,用毛巾在他身上擦,皮膚即被擦破。門猜測女技師未看清罐中有殘留酒精,疏忽下令他燒傷。

    門即往醫院診治,發現頸部到右肩百分之十四面積燒傷,住院四十四天才完成首期治療。會所彭姓負責人當時替門支付二萬三千元醫藥費,對後續第二期的三萬元治療費,卻以無力支付為由卸責,並稱門應找女技師索賠。惟女技師已辭工及不接電話,門在追討無門下,近日準備入稟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