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母獲女嬰仲有贍養費
【本報訊】英國一對代號W的夫婦曾六次流產,遂於前年聘請代號N的女子為代母,協議支付逾十二萬港元作酬勞。然而N小姐去年七月誕下女嬰後,要求由自己撫養孩子。雙方鬧上法庭,法官判親生母親N小姐勝訴,W夫婦則主動放棄聯絡孩子的權利,且同意讓N小姐保留約五萬港元預付金。
然而英國兒童支援處(CSA)日前指W先生為女嬰親父,故判處他須向N小姐支付每月約七千港元的贍養費。英國《每日郵報》引述W先生形容,此裁決有如在傷口上灑鹽,強調會上訴。他斥責N小姐搶走女兒,現在又要搶錢,懷疑事件為對方一手策劃,以獲金錢利益。W先生表示已去信政府及國會議員,要求當局修改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