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調查報告,裁定李卓人及梁國雄漏報利益的投訴不成立。這是無法取信於人的結論,有腦的人都不會信納,黎智英扯出的黑金事件不可能就此抹去。何況事件看點不重在議監會的結論,而重在過程,泛民議員演繹了政治狡猾。

市民不難看到,泛民以往嫉惡如仇、對政府官員窮追猛打的執着勁,忽然不見了。畢竟事件對着的,是己方志同道合的戰友,罪愆亦化為過失,下不了重手去。更何況,泛民有的是精專律師,不難替當事人找到可供躲避的窿罅,且事件拖了一年多,有足夠的時間就事件去執漏補缺。

然而,執漏有時也愈執愈漏。正如報告揭露,社民連在去年八月十一日開會,決定發聲明證實梁國雄沒有私吞捐款,惟聲明的簽名日期竟追溯至同月六日,遂被質疑可能涉及製造、管有以及明知而行使虛假文書的刑罪嫌疑。由此顯見,議監會下結論不是畫句號,也許是再啟疑端。

人在做,天在看。黎智英藉派黑金左右政黨,又現身街頭號令泛民,來龍去脈非常清楚,即使內有李柱銘謀劃,外有郭榮鏗提點,也不能盡抹其醜行,僅憑泛民玩雙重標準以及能言善辯,也不可能盡洗其劣迹。李卓人大言不慚,稱毋須向公眾交代,代議士再狂妄,一旦被捉着劣行,訴諸公權就要庭上向公眾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