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香港以健全而獨立的司法制度自詡,成為法治的成功基石。可惜隨着司法制度遭濫用,上至特首選舉下至土地拍賣,無一不受到司法覆核挑戰,法治基石已淪為社會發展的絆腳石。難怪連退休法官也禁不住慨嘆,不用出動恐怖分子,僅司法覆核就足以令政府癱瘓。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昨日罕有地批評司法覆核程序遭濫用,並以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政改方案諮詢及免費電視牌照三宗司法覆核為例,指三宗申請均針對政府政策,而不屬於「非法、濫權或越權」,沒有可爭議的地方,但法庭依然需時處理,而且頒布冗長判詞,浪費時間和公帑。他又點名批評港大學生會前會長梁麗幗等人就政改諮詢提出司法覆核完全沒有理據,動輒將政府官員列為答辯人,顯然為了譁眾取寵,揶揄梁麗幗日後可以在履歷表上提及「曾經控告特首」。

作為司法界重量級人物,列顯倫這番話不僅有代表性,而且有權威性,連他也忍無可忍,可見濫用司法覆核已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司法覆核針對的理應是政府決策是否合法,目的是確保市民權益和監察政府,惟隨着社會高度政治化,司法覆核已淪為狙擊政府、為反而反的政治工具。

數字最能說明問題,二○一一年入稟司法覆核並獲得許可的宗數為一百零三宗,一三年急升至一百八十二宗,如果說當中不涉及濫用,根本沒有人相信。事實上,隨着司法覆核淪為政治工具,不僅失去本來的意義,而且造成社會內耗,損害法治精神。

就以針對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的司法覆核來說,結果造成大橋工程延誤近兩年,成本暴升八十多億元,通車遙遙無期。事後該名入稟的東涌老婦和盤托出,她根本不知港珠澳大橋為何物,只因「有人教」才提出司法覆核,這不是政治化又是甚麼?

近年來,港府提出任何基建工程或土地發展,幾乎無一不受到司法覆核阻撓,東北發展計劃如是,大埔龍尾泳灘如是,甚至連增加土地供應也遭團體司法挑戰;機場第三條跑道更不例外,目前已有最少七宗司法覆核申請,不知何時才能動工。更不堪的是,司法覆核已蔓延至其他議題,新移民領取綜援固然遭司法覆核,連大學副校長任命也有人擬提出司法覆核,可以說是沒有最濫,只有更濫。一單官司動輒纏訟數年,足以令港府動彈不得,施政癱瘓,全港市民被迫付出沉重代價,可謂冤哉枉也。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近年香港發展停滯不前,競爭力每況愈下,基建工程延誤超支不斷,幾乎所有政策都寸步難行,港府施政無能固然難辭其咎,但社會高度政治化,司法制度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也是主要原因。香港表面上三權分立,互相監督,互相制衡,實際上三權惡鬥,互拖後腿,所謂行政主導不知從何談起。當司法獨立淪為司法獨大,香港只能繼續沉淪,不知伊於胡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