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案 監警會或交特首定奪
【本報訊】 退休警司朱經緯去年佔領行動期間被指使用警棍擊打途人至今逾一周年。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早前裁定朱毆打市民投訴證明屬實,惟警方一直指正諮詢律政司意見。監警會主席郭琳廣昨稱,若年底前仍未收到警方回覆,委員會將決定下一步行動。據悉,監警會可能約見警隊高層、公開調查報告,或去信要求特首定奪。
郭琳廣指若年底前仍未收到警方就朱經緯事件的回覆,將決定下一步行動。
監警會今年七月通過裁定朱經緯毆打市民投訴證明屬實。
投訴較上年度跌12%
另外,監警會昨發表工作報告,指一四/一五年度共接獲二千一百五十九宗投訴,較對上一個年度下跌一成二,數字已包括佔領行動衍生的一百六十一宗「須匯報投訴」,投訴下跌料與警方推出「表達不滿機制」有關。
另監警會共審核二千二百四十一宗投訴,當中涉及四千零八十八項指控,較對上一個年度下跌一成三,其中逾一半涉及疏忽職守。除朱經緯事件,監警會另通過四宗涉佔領行動的投訴個案,分別為一宗封路、一名網媒從業員被警員毆打、市民被警員推跌及女示威者投訴警員未有處理其被非禮個案,但全部不成立。
工作報告同時列出多宗真實投訴個案,一名的士司機因為多收「五毫子」車資,結果惹上官非,最後獲得律政司撤控,司機其後投訴負責檢控的女高級督察,指她沒有徹底調查案件,便作出起訴。
監警會認為,司機僅將車資四捨五入,且涉及的金額太少,基於公眾利益考慮,毋須向司機作出檢控,認為女督察疏忽及錯誤作出判斷,裁定投訴證明屬實。
另一名私人補習社負責人發現辦公室門外的白板遭人用紅筆寫上侮辱字句,報警求助,惟警員到場後指字句可輕易抹掉,認為不屬刑事毀壞。監警會翻查案例後發現,任何對物品作出暫時或永久性價值及物質損壞都可稱為刑事毀壞,認為警方有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