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重型車超速 鮮見警執法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規定,在速度限制超過每小時七十公里的道路上,所有中型、重型貨車及巴士在該道路上行駛的最高速度限制為每小時七十公里。不過,常駕車駛經元朗新田公路的張先生發現,時有上述類型車輛行駛快線,駕駛態度惡劣而且「啄人車尾」,相信時速遠高於七十公里,違反法例要求,然而未見警方就此積極執法。
元朗新田公路不時有重型車輛行駛。(資料圖片)
警方發言人稱,今年首十個月,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向中型、重型貨車及旅遊巴共提出三百七十四宗超速檢控,而警方會採取相應行動以維持道路安全。
「貨車一到收工時間就超速行駛,警方應該喺收工時間多啲執法!」張先生指道路快相機不會就重型車輛行駛超過時速七十公里而「影快相」,只能靠警方加強執法,始能提高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