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十七歲青年於去年七月的三日之內,夥同友人假扮乘客上的士,先後以鎅刀及提款卡向兩名的士司機架頸打劫,劫去約一千六百元及兩部手機,二人最終被拘捕。該青年昨於高院承認兩項搶劫罪,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二十五日,等待處理同案被告友人的案件後才判刑,期間會索取被告的教導所報告作參考。法官表明雖然索閱報告,未必會據報告建議量刑,且很大機會判處被告長期監禁。

偕友扮乘客 刀架頸掠財

現年已十九歲的被告陳展浩,案發時任運輸工人,有一次毒品案底,現正於戒毒所服刑。被告被控於去年七月一日及三日,與另一名約二十歲同黨,先後於荃灣上角灣路及藍地西坑尾村路行劫兩名的士司機,掠去一千六百元及兩部手機。案情指,被告與同黨於案發該兩日凌晨登上的士,表示要去涉案地點,抵達後,坐於後座的同黨先後以六吋長鎅刀及提款卡架在司機頸上聲稱打劫,坐司機位旁的被告則負責劫走涉案物品。

警方先後於去年七月十日及八月二十七日兩度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稱因為無錢、而同黨亦無錢交租而犯案,被告在兩案中共分得數百元報酬。兩名的士司機於認人時未能認出被告及其同黨。案件編號:HCCC 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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