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上訴庭早前裁定《危險藥物條例》保護線人的條文違憲後,被控販毒罪的無業男子引用相關案例促警方披露線人身份,去年二月成功令控方「打退堂鼓」撤銷檢控他。惟他「甩身」後三個月,卻因父親在街頭販毒被巡警發現,警方登門搜屋調查時,在他房中搜出市值共五千八百多元的冰毒及「K仔」,結果父子雙雙被捕。無業「毒父子」昨日因販毒及藏毒等三罪,於高院各被判囚六年。

被告分別是父親蔡文進(六十歲)及兒子蔡景雄(二十五歲)。蔡父被控於去年五月十八日在黃大仙下邨龍吉樓地下販運二點六二克海洛英,及藏有零點二八克冰毒;另外,兩被告同被控於去年五月十九日,在彩雲(一)邨甘霖樓家中販運十二點三四克冰毒及二點五五克氯胺酮(K仔)。蔡父在案件開審前已認罪,蔡景雄不認罪,辯稱毒品屬於父親,但受審後遭陪審團裁定罪成。

案件編號:HCCC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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