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六旬漢在二十年前於黃金電腦商場出售翻版和色情光碟而遭海關檢控,他不滿被控遂潛逃內地。由中年壯漢在內地一住十九年,期間過着如「過街老鼠」或討飯吃的生活。現時變成花甲漢的他,有感九旬母親已風燭殘年,希望一盡孝道,今年八月遂回港自首。

被告昨解往九龍城法院應訊,他承認管有翻版碟、出售色情光碟和不依期歸押等四罪。裁判官指他在棄保期間生活困難實屬咎由自取,判他入獄三個月零八周。

現年六十二歲被告余德淇,原被控管有共四百多張侵權和色情光碟,惟因事隔已久,控方撤回部分控罪。現有控罪指他在九五年七月於深水埗黃金電腦商場的兩店內,管有六十四張色情光碟作出版用途,以及管有十張侵犯版權的複本作貿易用途。他另被控於九六年三月,兩度不依照北九龍裁判法院發出的指示歸押令。

被告不滿海關處事不公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已離婚,育有一名十八歲女兒。他因父親早亡,中三輟學後便工作,供養現年九十二歲母親和兄弟姐妹,他九十年代開店售賣電腦光碟和影碟,一直從事正版業務,生意獲得成功後曾開設多間分店,但因管理不善而發生本案。由於本案事發前,他已曾因同類案件坐牢,出獄後打算過新生活;但海關表示將就本案再對他提出檢控,由於其妻當時有身孕,他遂與生意拍檔商討,但拍檔指店舖的商業登記屬於被告,打算置身事外,被告認為海關處事不公遂潛逃內地。

案件編號:NKCC 202/96、KCCC 40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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