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香港大學早前取得臨時禁令,禁止商台及潛在洩密者披露校委會會議內容,事後商台與港大和解,但《蘋果日報》、香港記者協會及另三名人士則要求加入訴訟,案件昨再於高院提訊,其中兩名人士已決定退出,餘下擬加入團體,就為他們跟港大有沒有足夠聯繫及事件是否涉公眾利益問題,與港大展開爭拗。法官聽取各方陳詞後決定押後判決,期間臨時禁令續有效。

本案在本月初提訊時,蘋果日報有限公司、香港記者協會、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立法會議員葉建源,以及兩名港大學生,即學生會刊物《學苑》的總編輯劉以正與政治學及法學系二年級學生李熙信,都要求加入訴訟,但昨日葉建源和李熙信決定不再參與,故只餘下蘋果、記協及劉(以下合稱加入訴訟者),要求撤銷臨時禁令。

代表港大的資深大律師Clifford Smith昨陳詞指,加入訴訟者與案件並無足夠聯繫而足以令法庭准許他們加入抗辯。不過,加入訴訟者的代表大律師就指,他們若取得有關會議錄音,必定會公開,符合港大定下「其他被告」的定義,故應獲准參與訴訟。Smith則指,會議必須堅守保密原則,校委會成員才能暢所欲言。

案件編號:HCMP 2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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