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游走飄移」 罕藉北方港口散貨
【本報訊】水晶走私組織為掩人耳目,主要透過三條路線進行跨國跨地區的「游走飄移」走私。
當局在發布會上展示部分走私水晶。(互聯網圖片)
據珠海拱北海關方面表示,疑犯在中山古鎮成立公司,先從埃及採購水晶運至香港,再以三個渠道走私進內地。第一條路線是將水晶在香港委託多間快遞公司,以低於正常進口應繳稅額的價格將水晶快遞至中山;或將水晶夾藏於快遞公司的商務車輛內偷運進大陸境內。
電單車隊「衝關」
第二條路線是先將水晶運至越南。同樣以低於正常報關應繳稅額的費用,交給他人將水晶帶入越南境內,再安排越南的帶貨人員從廣西邊境走私進入內地。第三條路線是在香港將水晶運至內地北方某港口,安排人員以一般貿易渠道將水晶僞報為廉價的玻璃製品,迂迴數千公里將水晶走私入境。
據了解,以車輛經香港走私上大陸屬慣常手段,中港兩地海關過往亦揭發不少汽車以改裝暗格走私的案件。由越南往廣西邊境走私近年較為普遍,廣西東興海關過往曾指出,走私組織慣常安排帶貨者組成電單車車隊,直接「衝關」。至於透過北方港口走私則方式迂迴,較為少見。
拱北海關表示,如果按玻璃製品進口,一個貨櫃只須二萬六千元(人民幣.下同)的稅款,而按水晶徵稅則要五十萬左右,故疑犯以上述方式將水晶運入內地,能省巨額關稅。海關續指,由於水晶從外觀上看與玻璃高度相似,未經商檢,非專業人士通常難以區分,而水晶珠體積小、價值高,易於藏匿,故在口岸查獲的難度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