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七歲男童在浴室偷偷玩水,其繼父發現後先用衣架打男童的背脊三下,再取來三十厘米長的牛肉刀指嚇「斬手指」。繼父事後被捕,控以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罪,昨在屯門法院應訊,他獲准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了事,控罪撤銷。裁判官斥責他:「大人都驚啦,莫講話細路!」

羅日通(前)獲准守行為了事。

案情透露,被告羅日通(四十四歲)自前年起成為七歲事主的繼父,兩人與事主母親同住。今年七月十五日,事主遭被告用衣架打背脊及以牛肉刀恐嚇後,警員接報把事主送院,證實事主的背脊紅腫。裁判官批評被告:「七歲細路浴室玩水有咩唔妥?」案件編號:TMCC 2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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