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再有無良中介公司及財務機構巧立名目收取天價手續費,累借貸市民愈欠愈多。有女士今年初經中介公司借二十萬元,結果僅得六萬元,及後再借四十萬元「冚數」,豈料一毫子都收不到,更遭對方追討債項,終抵不住壓力自殺。受害人女兒昨批評中介公司無良,促政府成立專責部門監管。

財務中介食水深

駱女士的女兒昨在記者會上透露,五十七歲的母親先後經中介公司借下兩筆款項。首筆二十萬元款項中,有十二萬元被扣作「手續費」,實收六萬元,另外兩萬元「不翼而飛」。其母當時為盡快重組債務,未細看合約細則。及後她再被游說借下四十萬元償還首筆款項,但一直沒有收到貸款。其母追問中介公司職員,對方竟表示第二筆貸款已作協助其申請破產。駱女士及後報警求助,惟恐未能還債,上周企圖自殺,在家昏迷送院,目前已出院。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單仲偕稱,財務中介公司隱瞞收取高昂顧問費或手續費,往往佔借貸本金三至四成,極不合理。他於本月初訪問逾千名市民,發現七成七人贊成政府成立專責部門或指定法定機構監管財務中介公司。他促請政府檢討《放債人條例》,例如立法限制中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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