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公開的論壇上自稱為「社會工作者」,需知「社會工作者」實為「社工」,是專業人士也要註冊。而社工的工作和目標都是幫助有需要的人,但此人看來似乎幫不了別人。為了逃避自己失言,事後狼狽辯稱是意指「社會嘅工作者」,顯然又是言語偽術。再說港奴為兩餐,誰不是「社會嘅工作者」,難道「社會嘅不工作者」還可存活?

要強調「社會工作者」等於「社會嘅工作者」的人,看來表達能力極有問題,以常人言語、邏輯思維都不能有效地溝通,不應再出席公眾場合,以免市民笑死無命賠!

陳熊苗(本地女設計師)

周一至五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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