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兼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接受捐款風波餘波未了,港大校務委員會日前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審核委員會的報告,據知由於報告沒有指明誰要負責,部分校委會委員拒絕收貨,有委員更要求修訂審核委員會的職權,令委員會在撰寫最終報告時,可表明是否有人犯錯及應否受處分,預料校務委員會下周二開會時將討論相關事宜。

據了解,港大去年底通過由審委會調查戴耀廷收取一百四十五萬元捐款的來龍去脈,其職權範圍只限於調查捐款是否跟足指引和提出相關建議,無權提出懲處方案。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在本周三校委會會議結束後,指審委會提交的只是中期報告,待有最終報告會再向外界交代,消息指預計審委會需時兩個月預備最終報告。

可問責及提出懲處

不過,有校內人士分析,若審委會提交最終報告時,點名有人需為事件負責,並應接受懲處,隨時會被指是越權,因此有校委會委員計劃在下次校委會會議上建議擴大審委會的職權範圍,令其有權問責及提出懲處方案,但相關建議需待校委會討論通過才可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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