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佔中」與「反佔中」的鬥爭,再次彰顯了香港人對法治特別重視,對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防止生亂生變特別重視。多年來,香港人爭取民主普選都是在法治框架下行使自由權力,基本上遵紀守法、秩序良好。

二○○三年五十萬人上街遊行,秩序井然,沒有發生任何擾亂、衝突,沿途連垃圾都沒有比平日增多。這樣遵紀守法的遊行,不僅讓全世界看到了香港的法治、香港人很高的公民素質,同時也對當局造成壓力。當局清楚收到了民眾要表達的訴求,這樣的爭取行動才是最有效的,朝廷和香江府衙也對此作出了積極的回應。

然而,這些年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香江反對派的狂躁派、激進派抬頭。他們先是在反對派內部「搶票」,用激進訴求和手法在選舉中搶走了「溫和派」的席位,與此同時,也大大影響了香港的「選舉文化」、「政治生態」,以及香港人「爭取民主」、「表達訴求」的方式,令議會搗亂、街頭打鬥逐漸形成風氣。加上這些年各種矛盾尖銳、貧富懸殊嚴重、民怨沸騰,反對派的狂躁、急進、衝擊法治舉動有了一定的社會基礎,像瘟疫一樣蔓延。

這些年,世界各地不斷發生「顏色革命」,直接衝擊當地法治和社會秩序,造成亂局,形成巨大壓力,逼政府鎮壓或投降下台。對此,香江反對派深受鼓舞,認為大可效法,於是公然鼓動用「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然而,他們低估了朝廷「兩手對付」的能力,也低估了港人維護法治的決心,結果以失敗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