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歲音樂男教師,不滿當區民建聯東區區議員周潔冰的政績,屢向周放在路邊的橫額噴黑漆,又多次於凌晨到周的議員辦事處毀壞門鎖,終被在場埋伏警員逮獲。他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九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直斥被告:「你要表達意見,都應該用啲文明啲嘅方法」,但准他保釋至一月十六日,等候索取其感化及社服報告後判刑,他要賠償三千九百六十元給周。

被告洪智康(圖)多次破壞塗污東區區議員周潔冰的街頭橫額和辦事處門鎖。(資料圖片)

被告洪智康,早年於加拿大畢業後再到美國深造音樂三年,○三年返港後從事與音樂有關工作,事發時任職音樂教師。被告原被控二十一項刑事毀壞罪,他承認當中九項後,其餘十二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被告承認的控罪指他於去年八月三日至十月五日期間,五次刑毀周潔冰的宣傳橫額,四次毀壞她位於電氣道的辦事處的門鎖。

案情指,自去年八月三日起,周潔冰掛在天后北角一帶的橫額不斷遭人噴黑漆破壞,其辦事處的門鎖不是給人塞膠水就是遭扑爛,辦事處職員遂安裝閉路電視及報警求助。警方派出便衣探員埋伏,到十月五日凌晨終見被告撐着傘出現,用士巴拿扑爛辦事處的電門鎖,遂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ESCC 3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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