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食來自非法食物工場的食品,隨時病從口入。醫學會前會長蔡堅指出,非法食物工場衞生環境成疑,製造食物過程亦不受監管,容易孳生細菌。市民進食後,輕則出現肚痛或腹瀉,嚴重者更可能引致急性食物中毒。

非法工場難索償

他表示,由於非法食物工場的食材來源不明,儲藏不受監管,若儲藏過程中冷藏溫度不足,或食物暴露於空氣的時間過長,不但令食物失去保鮮度,亦會孳生細菌,例如金黃葡萄球菌、大腸桿菌及霍亂菌等。進食這些食品後可能引致身體不適,嚴重者更會出現食物中毒,建議市民不應光顧無牌小販。

世運保險顧問主席羅少雄指出,若市民因進食來自非法食物工場的食品而感到不適,由於對方屬非法食物工場,因此即使其後可找到該名負責人,亦難提出追討,但仍可以循民事途徑索償。食環署發言人補充,任何涉及配製食物出售,供人在食物業處所以外地方進食的食物業,必須領有署方簽發的食物製造業牌照,違者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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