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不滿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於兩年前在立法會討論遞補機制時「剪布」,提出司法覆核,但不獲法庭受理,結果三審皆輸。高院原訟庭和上訴庭原本下令梁支付訟費給曾和律政司,估計涉款數十萬元,但終審法院昨撤銷有關訟費判令,不用梁支付分毫訟費給曾和律政司。

終院指雖然梁沒有勝算機會,但這宗案件涉及公眾利益,有助釐清重大的法律觀點,因此原訟庭、上訴庭和終院三次審訊的訟費都由三方自付。

案件編號:FACV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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