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行動已步入窮途末路,高等法院昨日拒絕「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就金鐘部分路段禁制令提出的上訴申請,最快下周一正式在禁制令上蓋印,經登報後即可執行。消息指出,警方將因應原告人完成所有法律程序,最快下周三協助執達主任清理障礙物,而且一旦採取行動,可能會一次過清空整個「佔鐘區」,而非局限於禁制令指明的路段。但若學聯在下周決定自願退場,警方則會給予足夠時間讓佔領者自行撤離,並延至再下一個星期才行動,目標是希望在聖誕節前,恢復金鐘至中環的核心商業區的秩序。

干諾道中大會堂對出

金鐘
兩名「V煞」青年昨帶同望遠鏡等工具於佔鐘區徘徊,疑為稍後發動衝擊做準備。

紅棉路

有佔領人士在帳篷外進食充飢。

海富天橋扶手電梯的開關鎖匙孔,被人用英泥填封。

有警員在現場監察。

高院原訟庭本周一接納冠忠巴士集團旗下的跨境全日通有限公司(簡稱ACE)申請,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佔領人士阻塞由中環愛丁堡廣場起,至轉往金鐘力寶中心及紅棉路上山的干諾道中及夏慤道東行路段。

其中一名反對頒令的被告郭卓堅,前日向主審法官區慶祥提出上訴及要求暫緩執行禁制令。法官經過一日的考慮後,昨午決定拒絕郭的上訴申請。據知ACE方面將於下周二與執達主任及警方開會,商討執行禁制令細節。

堵路違法不能視權利

法官在書面判詞中指出,郭的律師團隊作出申請時,連上訴理據亦未寫好,僅表示會重複先前的論點,如批出臨時禁制令的門檻太低、律政司拒絕介入、ACE未能證實自己因佔領而承受直接及其獨有的損失等。法官認為這些論點與早前的旺角禁制令案中的反對理據相同,上訴庭在決定不受理該案上訴時,已經全部考慮過。

判詞引述上訴庭判決指,只要案件「有可爭拗之處」,便可批出臨時禁制令,毋須達致「有一定勝算」的高度;而只需運用常識便知道,堵路會影響運輸行業利益;加上堵路本身已是觸犯刑事法,不能視之為權利等,實在看不到上訴庭重新聽一次這些論點後,結果會有何改變。由於未能證明上訴會有勝算,法官決定不批准郭的上訴申請,亦不會下令暫緩執行禁制令。

禁令未包括部分路段

郭卓堅在聞判後向本報表示,已清楚表達自己對佔中的看法,不會再提上訴。據ACE一方消息,ACE已將判令交到法庭,但預計下周一才能正式蓋章,故ACE最快在下周二才能將禁制令內容登報及與執達主任開會,可能要再等多一星期才能執行禁制令。

對於禁制令無包括的佔鐘區路段,例如海富中心對出的一段夏慤道,律師暫未收到冠忠指示要繼續申請禁制令。

學聯自撤可多延一周

不過,消息指警方不想夜長夢多,希望愈快清場愈好,而且不限於清理禁制令包含的路段,而是整個佔鐘區。但由於學聯近日表明會在周內決定去留,若學聯願意自行撤離,警方不介意「先禮後兵」多等幾天,或會將行動推遲多一星期。相反若學聯決定死守,警方便會將部分現時用於旺角區的警力調回港島,務求於聖誕前徹底清場。

案件編號:HCA 2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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